作者:梁玉华(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发布时间:2025-02-07 10:32:09 阅读72次
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主要包括发行货币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管理权、立法权以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这些自治权是特别行政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下享有的特殊法律地位的重要体现。序号 | 自治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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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
2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国防、外交等)不在特区实施 |
3 | 中央政府各部门及内地省市区不得干预特区事务 |
4 | 特区立法机关和政府机构由当地人选举产生 |
5 | 特区立法机关在不抵触基本法前提下制定、废除和修改法律 |
6 | 享有司法终审权 |
7 | 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在特区征税 |